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哈尔滨出台的个人房屋租赁税新政,旨在打击投资多套房屋后转租的炒房者。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哈市房屋租赁出现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现象,很多房主把税金转嫁到房租上,悄然提高了房价,但房屋租赁税却很难收缴上来。
街道办开征二十天竟现“零税收”
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街工委了解到,自本月1日《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实施以来,虽然工作人员做了一系列努力,但该地区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仍为零。据该街工委书记李德春介绍,从去年开始,他们街工委就开始在下属的各个社区中做个人房屋租赁税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对辖区内的租房户进行调查摸底,但是总体看来效果不佳。今年6月《办法》刚一实施,他们就开始到社区内去催缴,但是居民的不配合却让他们四处碰壁,至今为止尚没有一人来社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更不用说去交税了。
据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书记于佳介绍,南岗区去年曾被列为哈市征收房屋租赁税试点。虽然他们去年就进行了大量宣传和调查,但是一到真正开始征税时还是困难重重。目前在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约有1600户房屋租赁户,用于经营的大约占60%,其余40%为住宅用房租赁。从征收进展情况看,非住宅用房房屋租赁缴税相对容易推进,但征收住宅用房房屋租赁税居民却很难配合。
记者了解到,哈市目前房屋出租尚无明确的登记备案制度,出租房屋几乎是房主个人的行为。即使是公安机关有要求,登记备案的也寥寥无几。采访中,多数街道办事处表示,虽然他们大概掌握房屋出租的情况,但是到征税时,承租人往往都不承认房子是自己租的,多数会以自己是房主的亲戚、房子不是租的是借的等借口,不向办事处人员提供租房合同,这给征税带来很大困难。
房屋出租者躲避交税各出奇招
于女士在哈市共有两处房产,一处自己住,另一处则用于出租。新《办法》的实施让于女士有些闹心,她家的房屋已经出租多年,出租的费用主要用来补贴家用。目前她家出租的房屋每月租金是1200元,按《办法》要求,她每年要交720元的税。于女士说,这笔钱她是不会出的,她可不想每年少这么多钱,要实在不行就只能打在房租里。
李小姐来哈市租房已经三年,她现在租的房子月租为1000元,听说出租房屋也要征税了,虽说是房主交税,但李小姐却很担心,一旦房屋开始交税,房主一定会将税钱打到房租里,这样她每年就要多支出600元,真是有些承担不起。在和房主沟通后,双方达成了一致,就是房租不变,但要对外宣称,房子是借住的。
房屋中介人张先生认为,房屋租赁市场存在太多随意性。如果没有一纸合同,租赁关系难以确定。现在许多客户早已经和房屋中介打过招呼,不许把他们的租房信息外泄,一旦查到他们头上,他们也不会承认房子是出租的,只说是借给亲戚住。即便有合同,也有不少人在合同上动手脚,明明是10000元的租金,合同上却只写7000,目的就是为了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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